英國貨運代理和物流公司行業協會(BIFA)日前向協會成員就提單發出警告,在沒有充分意識到潛在責任的情況下,要求轉換提單存在危險!
轉換提單是指要求發行人/承運人(或承運人的代理人)簽發第二套提單,以代替裝運時簽發的原始單據。
BIFA說,這種做法經常被用來互相隱瞞供應商和最終用戶的身份。盡管這通常是合法的,但BIFA警告稱,發行人在處理這一請求時應非常注意。
根據BIFA的規定,最重要的是在第一批提單的所有正本被收集和注銷后,才能制作和簽發替換的提單。如果不采取這一行動,就有可能面臨兩個收貨人相互競爭的索賠,每個收貨人都持有一份技術上有效的提單。
去年,世界貨物運輸聯盟網(WCA network)就這種做法向其成員發出了警告,即要求其向發行人/承運人(或承運人的代理人)提出第二套提單,以取代裝運時發出的原始單據。這通常發生在加載端口以外的端口以及初始加載之后。
WCA表示:“涉及(轉換提單)的代理風險很高,尤其是在目的地。一家信譽良好的海事律師事務所建議遠離這種情況,因為含有欺詐成分,而且我們許多成員都經歷過轉換提單(SB/Ls)引起的問題,我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建議。”
WCA首席執行官Dan March說:“我們強烈反對轉換提單(SB/Ls)。對于貨運代理來說,這是一種冒險的做法。”
一位物流服務提供商的法律專家補充說:“答案很簡單,貨運代理商可能要承擔責任,因為他們通常是指導航運公司的一方。理論上,英國貨運代理商可以尋求BIFA幫助,這可以將把任何責任轉嫁給客戶或發出初始指令的人。但是,實際上,如果您的客戶是單人或外國實體,則可能難以執行。“
“簡而言之,如果你被要求做一份轉換提單,請確保所有的盡職調查都已完成——但作為一家企業,我們傾向于盡可能避免這種情況。”